考试
1970-01-01 08:00:00

付款人可否以背书不连续作为拒绝付款的理由?为什么?G可以向本

题目描述

付款人可否以背书不连续作为拒绝付款的理由?为什么?

G可以向本例中的哪些当事人行使追索权?

对此因变造而退票的行为,如何界定当事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答案解析

解析:付款人不得以背书不连续作为拒绝付款的理由。因为,尽管C受让该汇票时,是该行为的被背书人,而在下一次背书转让中,背书人不是C,而是D,但是,D系以继承方式从C处合法获得该汇票,是该汇票的权利人,只要其提供了有效证明,便可行使相应的权利,将该汇票转让给他人。因此,付款人不能以该汇票背书不连续作为拒绝付款的理由。

解析: 付款人不得以背书不连续作为拒绝付款的理由。因为,尽管C受让该汇票时,是该行为的被背书人,而在下一次背书转让中,背书人不是C,而是D,但是,D系以继承方式从C处合法获得该汇票,是该汇票的权利人,只要其提供了有效证明,便可行使相应的权利,将该汇票转让给他人。因此,付款人不能以该汇票背书不连续作为拒绝付款的理由。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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