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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07 07:37:38

恩格斯说,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是按照俾斯麦(普鲁士首相

题目描述

【题目】恩格斯说,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是按照俾斯麦(普鲁士首相)身段剪裁成功的”。由此判断,德意志帝国宪法的特点是

A. 议会两院各司其职且互相制衡

B. 皇帝、首相是国家制度的中轴

C. 首相由议会产生并对议会负责

D. 国家权力结构体现了三权分立

答案解析

俾斯麦以“铁血政策”完成德意志统一,扩展普鲁士的势力,体现了高度的集权性和浓厚的军国主义色彩,德意志帝国宪法是在俾斯麦一手包办下完成的,B正确;德意志帝国宪法规定议会由联邦议会和帝国议会组成,联邦议会高于帝国议会,帝国议会并无实权,A错误;首相由皇帝任命并对皇帝负责,C错误;德意志帝国宪法规定实行君主立宪制,君主立宪为虚,君主专制为实,皇权至上,国家权力结构没有采用三权分立,排除D。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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