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1970-01-01 08:00:00

李明与何猛系邻村人。2017年1月28日傍晚,两人因羊吃田地

题目描述

【题目】李明与何猛系邻村人。2017年1月28日傍晚,两人因羊吃田地里的草发生了纠纷,在拉扯中何猛殴打李明致其受伤。李明的伤情经县公安局鉴定,人体损伤属轻伤。2017年5月16日,县公安局对何猛作出拘留5日的行政拘留。事后,李明要求何猛赔偿其损失,且经派出所调解未果,无奈之下,李明一纸诉状递到了县人民法庭。一审判决被告人何猛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李明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合计10668.38元的80%,即8534.70元。

(1)李明维权的过程给我们什么启示?

(2)李明采取了那些维权的方式?除此之外,还有哪些?

(3)李明一纸诉状递到了县人民法庭。在什么情况下公民可以通过诉讼维权?

答案解析

(1)遵守正当的程序,有利于公民实际享受权利,有效避免和化解纠纷。每个公民都应该树立按照法定程序办事的意识,通过正确的途径和方式,维护自身权益。(2)调解、诉讼、协商、仲裁。(3)公民遇到人身关系或财产关系的争议,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公民对于某些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公民对于行政机关的违法或明显不当的行政行为,认为其损害自己的权利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此问旨在考查学生对遵守正当程序维权的认识,主要考查学生的分析能力。题文中的李明合法权益受到非法侵害后,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合法权益,遵守了正当的程序,对于启示类问题,从怎么做的角度回答,所以我们应该从树立依法办事的意识、通过正当的途径维护合法权益回答即可。(2)此问旨在考查学生对维权方式的认识,主要考查学生的认知能力。题文中公安机关调解无果的情况下,李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是通过调解和诉讼的方式维权的;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协商和仲裁的方式维权。(3)此问旨在考查学生对诉讼维权的认识,只要从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三种情况回答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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