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1970-01-01 08:00:00

(10分)小明的叔叔在上学期间,爱护学校的财产,18岁参加中

题目描述

【题目】(10分)小明的叔叔在上学期间,爱护学校的财产,18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4年后退伍回家经营餐馆。他严格按照工商、卫生、税务、公安等部门的规定经营,因此受到市政府的表扬。

阅读材料,运用所学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小明的叔叔履行了宪法规定的哪几项基本义务?(4分)

(2)我们应该如何履行这些义务?(6分)

 

答案解析

(10分)(1)履行了宪法规定的爱护公共财物、依法服兵役、依法纳税等基本义务。(4分,答出两点即可得4分)(2)法律鼓励做的,我们积极去做;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做;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6分)

试题分析:(1)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义务是公民的基本义务。具体包括: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法纳税;等等。在材料中,小明的叔叔爱护学校的财产,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按照规定经营,这体现了他在依法履行的义务有:爱护公共财物、依法服兵役、依法纳税等。(2)作为有责任感的公民,就应该积极履行公民义务。自觉履行公民义务,就要做到:法律鼓励做的,我们积极去做;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做;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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