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2022-12-17 05:50:20

张某、李某为甲公司的股东,分别持股65%与35%,张某为公司

题目描述

ABCD

合并乙公司后,甲公司无须对原乙公司的债权人负责

答案解析

解析: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据此可知,仅张某同意,不满足“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的要求。因此,还须取得李某的同意。选项A正确;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选项B、C错误;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据此可知,合并乙公司后,甲公司须对原乙公司的债权人负责,选项D错误。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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