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2022-12-17 06:34:36

(单选题)经国务院批准,2011年上海市、()、广东省、深圳

题目描述

  经国务院批准,2011年上海市、(  )、广东省、深圳市启动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工作。

单项选择题 A、江苏省 B、福建省 C、山东省 D、浙江省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考查时政知识。2011年10月17日,财政部在关于印发《2011年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办法》的通知中指出:经国务院批准,2011年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开展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因此本题选择D选项。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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