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师证
2025-02-23 08:46:29

甲乙是夫妻,甲大男子主义,在家里向来说一不二,因日常生活需要

题目描述

甲乙是夫妻,甲大男子主义,在家里向来说一不二,因日常生活需要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时主要由甲来决定。2012年在乙不同意的情况下,甲擅自将夫妻共有房屋以市场价格卖给了不知情的丙,且办理了过户登记。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1)甲因日常生活需要处理夫妻共同财产违反男女平等原则吗?(2)如果乙主张追回甲出售的共有房屋,有法律依据吗?(3)若甲擅自出售共有房屋的行为给乙造成了损失,乙在什么情况下能够起诉甲要求赔偿损失?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

(1)甲因日常生活需要处理夫妻共同财产违反男女平等原则吗?4-129

甲的行为不违反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男女平等原则。(2分)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3分)

(2)如果乙主张追回甲出售的共有房屋,有法律依据吗?4-129

乙的主张没有法律依据。(2分)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3分)

(3)若甲擅自出售共有房屋的行为给乙造成了损失,乙在什么情况下能够起诉甲要求赔偿损失?4-129

乙只有在离婚时能够提出要求甲赔偿损失。(3分)婚姻法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3分)

教材章节/页面:4-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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