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1970-01-01 08:00:00

2016年11月初,河南两名14岁女孩偷偷前往长沙,想边打工

题目描述

【题目】2016年11月初,河南两名14岁女孩偷偷前往长沙,想边打工边找机会看汪涵、何灵和谢娜,导致家人紧急寻找。6日,在警察和市民的帮助下,两女孩才回校上课。两名14岁女孩边打工边想找机会看自己的偶像。从法律角度来看,她们的行为( )A.没有正确对待心目中的偶像B.没有做一个智慧、有度的“追星族”C.没有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D.没有认识到义务教育是适龄公民的义务

答案解析

D

本题考查自觉履行受教育义务。《九年制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必须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的义务。两名14岁女孩边打工边想找机会看自己的偶像。从法律角度来看,他们没有认识到义务教育是适龄公民的义务,D正确,ABC不符合题意,没有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故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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