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2021-08-11 02:01:23

    ▲2018年12月13日10时整,中共中央、国务院在

题目描述

【题目】    ▲2018年12月13日10时整,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南京隆重举行了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公祭现场,军乐团演奏《义勇军进行曲》,全场高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国歌唱毕,全场向南京大屠杀死难者默哀。同一时间,南京全城拉响防空警报,汽车停驶鸣笛,行人就地默哀。

(1)举行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活动有什么意义?

▲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当天,17岁的网民于某和李某发布了涉及损辱南京大屠杀的极端言论。该违法言论被大量转发扩散,造成了恶劣影响。随后,南京警方依法分别对二人行政拘留7日。

(2)上述案例中于某和李某的行为及后果对我们有哪些警示?

答案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弘扬爱国精神、正确行使权利的知识。(1)题文中强调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活动隆重开展,南京大屠杀是我国的国耻,铭记历史不忘国耻,可以激起我们的爱国情怀,弘扬伟大的民族精神,立志振兴中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国家,可以更加珍爱和平等等;据此整理回答即可。(2)题文中的于某和李某在网上发布涉及损辱南京大屠杀的极端言论,是错误的。公民有言论自由权,但是自由不是为所欲为,它是有限制的,要遵守道德和法律,而且公民的言论自由权不是没有限制的言论自由,公民在行使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于某和李某在网上发布涉及损辱南京大屠杀的极端言论就是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做了法律禁止的事情,等等。据此整理回答即可。

(1)①有利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②有利于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③有利于增强人民的忧患意识和民族责任感;④有利于警示人民勿忘国耻,珍爱和平等。(2)①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②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做;③我们要自觉履行维护国家利益的义务;④自由不是为所欲为,它是有限制的、相对的;自由的实现不能触碰法律的红线,违反法律可能付出失去自由的代价;⑤我们要自觉遵守网络道德与法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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