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2022-12-16 15:52:34

某公路工程项目,经过招标投标确定了一家施工单位承担该公路工程

题目描述

简答题某公路工程项目,经过招标投标确定了一家施工单位承担该公路工程项目的总承包任务,双方签订了承包合同。施工中该施工单位由于某些原因,需将该工程的某一部分非主体专项工程进行分包,所以向业主提出申请,并与一家有相应专业资质的分包人草拟了分包合同。同时业主为了照顾当地农民,在业主推荐下,项目部与当地有资质的一家公司签订另一专业工程所需要相关民工的聘用合同,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使用人员的报酬以及支付方式等。
问题:
 1.公路工程项目分包合同的类型有哪几种?本案例中两个分包合同分别是哪一种?
 2.该非主体专项工程的分包可以批准吗?为什么?
 3.项目部与当地有资质的一家公司签订的是何种类型的合同?人员报酬应如何支付?该合同的订立是否妥当?为什么?

答案解析

[答案解析1.方案必选计算和选择:方案一:4挖装费+7运1km+增运费1×[9.3+0.5+0.5—1]/0.5=11+1×19=30元/m3。注:两个中心桩分别是K15+500和K6+500,便道9.3加两500m还要扣除第1km已经计了7元。方案二:含借土场(4+7+4+3)+借方超运费1×1(平均运距250m+竖直线1.1km扣1km后超了100m=350>250算1级)+挖方段挖装费4+弃方运费[7+1×(15.5—14.3)/0.5]=18+1+4+7+1×2=32元/m3。(注:借土还要考虑弃方费)注:线性连续平均运距=1/2X(左边长度2+右边长度2)/总长度L,中点分界的平均运距=1000-4=250m。所以选择:方案一(即调运)。 2.根据《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版)的计量规则405的规定,计量桩长为桩底高程至系梁底面。单根桩最终计量支付长度为:系列地面高程(14—1)一桩底高程(-33)+变更增长15=61m。 3.(1)错误。应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5名,且按专业配备。(2)正确。 4.(1)索赔工期计算即工期延长时间:如果钻机钻孔完成可以移位,例如冲击钻、旋挖钻,则20根增加15m可以按照流水作业,计算如下:拖延12+增加(20×15/2+15/3)/24-总时差8=10.5d。如果钻机钻孔完成后待浇筑混凝土后才可以移位,例如回旋钻,则20根增加15m按照顺序作业计算如下:拖延12+增加(20×15/2+20×15/3)/24—总时差8=12+10.4—8=14.4d。(2)索赔费用计算:窝工费:8×12×80+1000×12=19680元(注:索赔费用12d拖延不扣8d总时差)。用工费:10×100×(1+20%)=1200元。   

参考答案: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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