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师证
2025-03-14 04:19:02

试述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法律形式的发展变化。

题目描述

试述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法律形式的发展变化。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1)明确区分“律”、“令”。(3分)律是侧重于从消极层面进行规范的有关定罪量刑的法典,令是侧重于从积极层面进行规范的政令法规,违反了令要纳入到律的制裁范围。(3分)(2)“科”的变化及“以格代科”。(3分)魏晋时期的科成为独立编制的单行法规,北魏末年,开始“以格代科”,东魏正式将格上升为国家法典,科逐渐被废弃,北齐时格律并行,使格作为律的补充。(3分)(3)“式”上升为当时主要的法律形式。(3分)评分参考:要求对以上各点展开论述,若只答要点,则给一半分。教材章节/页面:6-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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