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1970-01-01 08:00:00

2015年5月23日,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参加黑

题目描述

【题目】2015年5月23日,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及故意杀人罪,判处刘汉、刘维死刑。这是因为(  )

A. 他们实施了不道德、非正义的行为要受到法律制裁

B. 他们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做出法律禁止的行为

C. 任何人实施任何违法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D. 他们的行为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并触犯我国刑法

 

答案解析

D

本题考查犯罪的特征等。犯罪是指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刑法并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刘汉、刘维犯罪,是因为他们的行为具有犯罪的特征,依据刑法应受到刑罚处罚,而非其他原因,A错误,D正确。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也可能是一般违法行为,一般违法行为不承担刑事责任,B、C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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