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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27 05:02:31

杨某经营的A公司拖欠B公司货款八十万元,因为对方追得急,杨某

题目描述

杨某经营的A公司拖欠B公司货款八十万元,因为对方追得急,杨某就刻了一枚市工商局的公章,打印了一份假冒市工商局名义的公函寄给B公司,证明其公司有批货物被市工商局暂时扣押,作为拖欠货款的借口。B公司派人到工商局了解后发现有假,就到法院起诉,要求杨某归还八十万元货款。法院经审理,判决杨某归还八十万元给B公司。案情续四:侦查人员何某和严某到杨某办公室送达《传唤通知书》时,见到杨某在办公室,为了收集犯罪证据,便对杨某的办公室进行搜查。侦查人员何某和严某的做法是否正确?请简述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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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侦查人员何某和严某的做法是错误的。根据《刑诉法》规定,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而何某和严某当时是送达《传唤通知书》,没有持《搜查证》,也不属于执行拘留、逮捕时遇到紧急情况的情形,不适用无证搜查的情形。法律依据:《刑诉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侦查人员何某和严某的做法是错误的。根据《刑诉法》规定,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而何某和严某当时是送达《传唤通知书》,没有持《搜查证》,也不属于执行拘留、逮捕时遇到紧急情况的情形,不适用无证搜查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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