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2021-02-25 18:03:09

(单选题)甲投资公司2009年10月将2400万元投资于未公

题目描述

A0

B400

C1200

D1600

答案解析

[db:答案解析]

C参考解析: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其取得的资产中,相当于初始出资的部分,应确认为投资收回;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其余部分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甲公司撤资应确认的投资资产转让所得=4000-2400-(600+400)×40%=1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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