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师证
2025-03-07 14:15:12

某商场10月份将100台彩电售出,每台价格为2000元,该月

题目描述

某商场10月份将100台彩电售出,每台价格为2000元,该月进项税额为20000元,增值税率为17%。该店本月应缴纳增值税为:l00×2000×17%-20000=14000(元)。问题:该商场有无多计或少计应纳税额的情况?如有,请说明理由并重新计算该商场多计应纳税额的情况。

答案解析

  因为该商场把彩电售出取得收入时,该收入是含税收入,即含有增值税额的收入,计算时应当将收入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具体为:

  (1)l0月该商场应缴纳增值税为:销项税额=100×2000÷(1+17%)×17%=129059.83(元)

  进项税额=20000(元)

  应纳增值税=29059.83-20000=9059.83(元)

  (2)该商场多计税额=14000-9059.83=4940.1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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