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师证
2025-03-22 12:44:51

某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5月销售三批统一规格、质

题目描述

某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5月销售三批统一规格、质量的货物,每批各2000件,不合增值税销售价格分别为每件200元,180元和60元。经税务机关认定,第三批销售价格每件60元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要求:计算该企业当月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答案解析

解:(1)销售前两批货物增值税销项税(200+180)×2000×17%=129200(元)。

(2)销售第三批货物增值税销项税额:(200+180)/2×2000×17%=64600(元)。

(3)当月的增值税销项税额=129200+64600=193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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