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2021-08-11 02:41:24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

题目描述

【题目】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议》明确指出: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就职时为什么要对宪法宣誓?

(2)国家宪法日的设立和宪法宣誓制度的建立有何意义?

(3)作为青少年,我们该如何弘扬宪法精神?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宪法的地位、特点、宪法意识等相关知识。(1)题干要求分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就职时宪法宣誓的原因,可从宪法的地位、特点等方面进行概括。如: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等。(2)分析题干可知,国家宪法日的设立和宪法宣誓制度的建立,说明宪法在我国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权威,是我国的根本法。根据所学,可从有利于增强宪法意识、有利于坚持依宪行政、有利于捍卫宪法尊严等方面概括。(3)分析题干可知,解答时要从“青少年”角度分析弘扬宪法精神的具体行动。根据所学,可从增强宪法意识、热爱宪法、捍卫宪法、自觉地学习宪法、认同宪法、践行宪法等方面进行概括。

(1)宪法是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国家的根本法;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宪法是我国法制统一的基础等(2)有利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增强宪法意识;有利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坚持依宪行政;有利于捍卫我国宪法的尊严;有利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更好地为人民服务等(3)我们要增强宪法意识,热爱宪法,捍卫宪法;自觉地学习宪法、认同宪法、践行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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