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2022-12-16 21:13:04

某重点工程项目计划于2009年12月28日开工,由于工程复杂

题目描述

简答题

  某重点工程项目计划于2009年12月28日开工,由于工程复杂,技术难度高,一般施工队伍难以胜任,业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于2009年9月8日向通过资格预审的A、B、C、D、E五家施工承包商发出投标邀请书。该五家企业均接受邀请,并于规定时间9月20—22日购买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规定,10月18日下午4时  是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1月10日发出中标通知书。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A、B、D、E四家企业提交了投标文件,但C企业于10月18日下午5日才送达,原因是路途堵车。10月21日下午由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主持进行了公开开标。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7人组成,其中当地招标监督管理办公室1人、公证处1人、招标人1人、技术经济方面专家4人。评标时发现E企业投标文件虽无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委托人授权书,但投标文件均已有项目经理签字并盖了单位公章。评委会于10月28日提出了书面评标报告。B、A企业分别综合得分第一、第二名。由于B企业投标报价高于A企业,11月10日,招标人向A企业发出中标通知书,并于12月12日签订了书面合同。
问题:
1.业主自行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的做法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2.C企业和E企业的投标文件是否有效?说明理由。
3.指出开标工作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4.指出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5.招标人确定A企业为中标人是否违规?说明理由。
6.合同签订日期是否违规?说明理由。


答案解析

[华图解析]1.业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招标的做法不妥。 因为该工程属重点工程项目,依据规定应该进行公开招标。如采取邀请招标方式,应当取得当地招标监管机构的同意。参考教材P203。 2.C企业的投标文件应属于无效文件。 因为C企业的投标文件是在截止时间后才送达,为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E企业的投标文件应属无效。 因为E企业的投标文件没有法人代表签字和委托人的授权书。 3.该项目的开标工作存在以下不妥之处。 在10月21日开标不妥,招标投标法中规定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开标,所以正确的做法是在10月18日下午4点开标。 由当地招标监管办公室主持开标的做法不妥,按照有关规定开标应由招标人主持。 4.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存在如下问题。 评标委员会成员中有当地招标投标监管办公室人员不妥,因为招投标监管办公室人员不能参加评标委员会。 公证处人员不应参加评标委员会。 按照规定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由7人组成的评标委员会中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必须有5人以上。 5.招标人确定A企业为中标人是违规的,在按照综合评分法评标时,因投标报价已经作为评价内容考虑在得分中,再重新单列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依据显然不合理,招标人应按综合得分先后顺序选择中标人。 6.合同签订的日期违规。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即招标人必须在12月10日前与中标单位签订书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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