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1970-01-01 08:00:00

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其中,丙以房产出资30

题目描述

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其中,丙以房产出资30万元。公司成立后又吸收丁入股。后查明,丙作为出资的房产仅值20万元,丙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6万元。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答案解析

丙以现有可执行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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