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2021-08-09 07:17:20

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是可以由其父母或者

题目描述

【题目】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是可以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的。

 

答案解析

此题旨在考查学生对基本观点的掌握情况。根据所学知识,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9条规定,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开拆查阅。故该观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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