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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29 22:12:37

据记载,宋代御史之责是“纠察官邪,肃正纲纪,大事则廷辨,小事

题目描述

【题目】据记载,宋代御史之责是“纠察官邪,肃正纲纪,大事则廷辨,小事则奏弹”,从宰相到一般小吏,都在御史监察弹劾之列。在地方上,设通判负责对地方官的监察。同时,皇帝还常派遣路一级的官员到各地监察,这就是外任御史。对以上材料理解准确的是

A. 御史的权力和地位超过了宰相

B. 重视制度建设,形成监察体系

C. 重视地方监察,加强中央集权

D. 御史有权廷辩,有效制约君权

答案解析

材料只是反映了御史可以监察宰相,并不能说明御史的权力和地位超过了宰相,故A项错误;从御史到通判到外任御史,这说明宋代统治者重视制度建设,形成监察体系,故B项正确;材料内容不仅仅限于地方监察,故C项错误;御史不可能有效制约君权,故D项错误。故选B。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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