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1970-01-01 08:00:00

北京市某五金制造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11月发生

题目描述

北京市某五金制造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11月发生经济业务如下:

(1)购进一批原材料,取得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50万元,增值税为8.5万元,取得运输业专用发票注明的运费2万元;

(2)接受其他企业投资转入材料一批,取得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100万元,增值税17万元;

(3)购进低值易耗品,取得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6万元,增值税为1.02万元;

(4)接受本市其他单位设计服务,取得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5万元。

(5)销售产品一批,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00万元,另外收取包装物租金1.17万元;

(6)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产品,新产品含税售价为8.19万元,旧产品作价2万元;

(7)因仓库管理不善,上月购进的一批工具被盗,该批工具的采购成本为8万元。

已知:该企业取得运输发票和专用发票均符合规定,并已认证;购进和销售产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

要求: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税额。


答案解析

解析:(1)进项税额=8.5+2×11%+17+1.02+5×6%=27.04(万元)(2)销项税额=200×17%+1.17÷(1+17%)×17%+8.19÷(1+17%)×17%=35.36(万元)(3)进项税转出=8×17%=1.36(万元)(4)应纳增值税税额=35.3627.04+1.36=9.68(万元)

解析: (1)进项税额=8.5+2×11%+17+1.02 +5×6%=27.04(万元)(2)销项税额=200×17%+1.17÷(1+17%)×17%+8.19÷(1+17%)×17%=35.36(万元)(3)进项税转出=8×17% =1.36(万元)(4)应纳增值税税额=35.36-27.04+ 1.36 = 9.68(万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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