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2021-08-11 17:45:22

2015年6月11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周永康受贿

题目描述

【题目】2015年6月11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周永康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进行了一审宣判,认定周永康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周永康当庭表示,服从法庭判决,不上诉。2015年7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并通过中央军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对郭伯雄组织调查情况和处理意见的报告》,决定给予郭伯雄开除党籍处分,对其涉嫌严重受贿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最高人民检察院授权军事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根据以上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对两位高官的判决说明什么?

(2)材料说明我国正在实施什么方略?它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3)作为青少年学生,我们生活中应该怎样做?(至少写出三点)

 

答案解析

试题分析:(1)对国家高级干部的违法行为进行判决,体现了法律对全体成员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从题干的设问联系法律的特征即可回答。(2)本题的设问比较明确,考查我国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及其基本要求。依法惩处违法行为体现的是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是课本识记类知识,依据教材知识回答即可。(3)根据(1)(2)可知本题考查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所以作为青少年就要做到为依法治国做贡献,从学习、遵守、运用、维护几个方面来回答。

(1)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是谁做了违法犯罪的事都要受到法律的追究。(3分)(2)依法治国的方略;基本要求有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4分)(3)生活在法治国家里,人人都要自觉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护国家利益,依法规范自身行为。(3分)

加载中...
AI正在思考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