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2022-12-27 01:51:27

甲将3间私房中的2间作价5万元投入与丙合伙办的综合商店,又将

题目描述

甲将3间私房中的2间作价5万元投入与丙合伙办的综合商店,又将东屋出租给乙居住。现甲因急事用钱,要将房屋转让。乙和丙均欲以同一价格购买,则甲:()

A、应将整个房屋卖给乙

B、应将整个房屋卖给丙

C、按照房屋的使用现状,分别卖给乙和丙

D、可以任意选择乙或者丙作为购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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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B虽然承租人和合伙人的先买权都有,但是产生基础不一样。共有人的先买权是基于共有这一物权产生的,而承租人的先买权则是基于租赁合同这一债权产生的。由于物权本身的特殊性,物权的效力优先于债权,基于物权产生的权利优先于基于债权产生的权利。当两个先买权竞合时,当然是基于物权产生的共有人的先买权优先。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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