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2021-02-03 05:20:15

《民法典》第八百六十二条中,如于( )上为第三人设有用益权或

题目描述

习题:《民法典》第八百六十二条中,如于( )上为第三人设有用益权或质权,则在该用益权人或质权人利益所要求之限度内,有关债权不受混同影响而继续存在。 A .民权 B.质权 C.益权 D.债权

答案解析

[db:答案解析]

债权

加载中...
AI正在思考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