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2022-12-18 23:12:17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8月从国外进口一批笔记本

题目描述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8月从国外进口一批笔记本电脑,海关核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117万元,缴纳关税11.7万元。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该笔业务应缴纳增值税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A

117×17%=19.89(万元)

B

(117+11.7)×17%=21.879(万元)

C

117÷(1+17%)×17%=17(万元)

D

(117+11.7)÷(1+17%)×17%=18.7(万元)

答案解析

解析: 纳税人进口货物,无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均应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即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如果进口货物不征收消费税,则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本题中,甲公司进口一批笔记本电脑不征收消费税,则甲公司应纳增值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增值税税率=(117+11.7)×17%=21.879(万元)。 故选B。 【提示】如果进口货物征收消费税,则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考点: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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