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1970-01-01 08:00:00

[资料二]张某系中国公民,就职于中国境内甲公司,2012年7

题目描述

张某系中国公民,就职于中国境内甲公司,2012年7月从境内取得如下收入:(1)工资收入3800元,资金收入600元,岗位津贴300元,交通补贴900元。(2)3年期银行存款利息总收入800元。二级市场股票买卖所得2000元。(3)为乙单位授课收入3000元,稿费收入820元。(4)将2008年1月投资80万元购置的一套商品房出售给周某,合同注明价款为120万元。(5)受丙公司委托进行软件设计,取得计费2000元。已知: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为3500元/月。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第59~62小题。59.张某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个人所得税税额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A:(38003500)×3%=9元

B:[(3800+600)3500]×3%=27元

C:[(3800+600+300)3500]×3%=36元

D:[(3800+600+300+900)3500]×10%105=105元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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