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1970-01-01 08:00:00

诸暨市3名2017年应征入伍的新兵,以各种理由拒绝服兵役、要

题目描述

【题目】诸暨市3名2017年应征入伍的新兵,以各种理由拒绝服兵役、要求退回原籍,2018年7月10日,诸暨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依法对这3人作出每人罚款5万元的处罚。

判断:______

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答案解析

正确    依照法律服兵役是公民的光荣义务。权利和义务相统一,公民有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我们要增强义务观念,自觉履行法定的义务,否则,就可能构成违法甚至犯罪,会受到法律的追究。

本题考查对自觉履行义务的认识和理解。根据所学知识,题干中诸暨市3名新兵的做法错误,可以从权利与义务的关系、自觉履行服兵役义务的角度予以分析。即: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五条: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一致的,每个人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公民既要正确行使权利,又要自觉履行义务。所以,题文中的判断是正确的,具体的理由阐述,我们应围绕着上述内容进行说明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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