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2021-08-10 01:05:33

2014年5月23日,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参加黑

题目描述

【题目】2014年5月23日,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及故意杀人罪,判处刘汉、刘维死刑。这是因为(   )

A.他们实施了不道德、非正义的行为要受到法律制裁

B.他们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做出法律禁止的行为

C.任何人实施任何违法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刑亊责任

D.他们的行为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并触犯我国刑法

 

答案解析

试题分析:人民法院判处刘汉、刘维死刑,说明了他们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犯罪的最本质的特征就是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所以观点D符合题意;观点A、B、C均不符合题意,排除;所以本题选择D。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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