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2021-07-30 08:12:11

甲在国外旅游时,带回一部崭新的iphone7手机。回国后,甲

题目描述

【题目】甲在国外旅游时,带回一部崭新的iphone7手机。回国后,甲于2016年10月10日给乙发了封电子邮件,表示愿以4500元人民币的价格把该手机转让给乙,并要求乙在2日内给予答复。10月14日乙打开邮箱才发现甲的邮件,立即发短信表示同意,并让甲赶快把手机通过快递公司送达,不料,甲已于前一天把手机转让给了他人,乙很生气。要求甲给予违约赔偿。

(1)从合同法角度看,本案中的要约和承诺分别是什么?

(2)乙要求甲给予违约赔偿是否恰当?为什么?

 

答案解析

此题以甲乙两人围绕iphone7手机的民事纠纷作为背景材料,考查生活中的法律常识。(1)此题题目要求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的知识分析,依据材料中的关键词和考查方向可以做如下解答:合同法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受要约人按照所指定的方式,对要约的内容表示同意的一种意思表示。分析材料可知,①本案中要约是甲发给乙的邮件,表示愿以5400元人民币的价格把该手机转让给乙,并要求乙在2日内给予答复。②承诺是乙发给甲的短信,表示同意,并让甲赶快把手机通过快递公司送达。(2)此题题目要求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的知识分析,依据材料中的关键词和考查方向可以做如下解答:第一个设问要求从订立合同的过程判断乙要求甲给予违约赔偿是否恰当,答案是不恰当。第二个设问要求解释,为什么不恰当。①根据合同法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一种意思表示,应该由受要约人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其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②但是在本案中,受要约人乙没有在要约的期限内及时向要约人甲作出承诺,甲与乙之间的合同关系并没有成立,甲没有违约,不存在违约责任。因此,乙要求甲给予违约赔偿不恰当。

(1) 从合同法角度看,本案中的要约和承诺分别是什么?要约是甲发给乙的电子邮件。承诺是乙发给甲的短信。(2) 乙要求甲给予违约赔偿是否恰当?为什么?不恰当。因为本案中的合同并没有成立。原因是受要约人乙没有在要约约定的期限内及时向要约人甲作出承诺,甲与乙之间的合同关系并没有成立,甲没有违约,不存在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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