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2021-01-27 04:35:08

甲在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由于疏忽大意致使企业损失一大笔资金 其

题目描述

甲在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由于疏忽大意致使企业损失一大笔资金 其他合伙人一致决定将甲除


甲在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由于疏忽大意致使企业损失一大笔资金,其他合伙人一致决定将甲除名。甲以自己并非故意为由,对除名决议持有异议。对此,甲可以()。

A.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15 日内向企业主管部门申诉

B.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 日 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C.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D.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其他合伙人抗议

答案解析

[db: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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