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1970-01-01 08:00:00

379. 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弃耕抛荒的,原发

题目描述

379. 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 [单选题] *

A:一年

B:二年

C:三年

D:五年

答案解析

B: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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