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1970-01-01 08:00:00

材料一:据报载,77岁的陕北老汉常某因《乡镇论坛》杂志社未经

题目描述

【题目】材料一:据报载,77岁的陕北老汉常某因《乡镇论坛》杂志社未经同意擅自刊登他的照片,在北京提起诉讼,结果获得了部分赔偿。

材料二:李某和冯某是门对门的邻居,平时两人关系不太和睦。李某为了报复,捏造事实并张贴大字报,致使冯某名誉受损。据此,冯某把李某告上法院,法院一审判决李某向冯某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

(1)上述材料一、材料二中公民的什么权利受到侵害?

(2)你从中得到了什么启示?

 

答案解析

(1)肖像权、名誉权。(2)要增强法制观念,依法律己,尊重他人的权利;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时,要敢于运用法律武器来追究侵权人的责任,以讨还公道。

试题分析:(1)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也得丑化公民的肖像。材料一中,陕北老汉常某的肖像权受到了侵犯;公民享有名誉权。名誉权是公民要求社会和他人对自己的人格尊严给予尊重的权利。侮辱行为和诽谤行为是侵犯公民名誉权的具体表现,材料二中,李某捏造事实并张贴大字报,致使冯某名誉受损,这是侵犯冯某名誉权的行为。(2)两则材料分别是面对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以后的不同维权方式。材料一中的人法制观念强,懂得依法维权,是值得我们学习的;材料二中,李某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的事实,采取非法手段维权,带给我们深深的教训。所以,综合二人的做法,我们得出结论:要增强法制观念,依法律己,尊重他人的权利;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时,要敢于运用法律武器来追究侵权人的责任,以讨还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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