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2021-05-30 02:37:31

(不定项选择)刘某对市辖区土地局,依据省国土资源厅的规定作出

题目描述

题目

( 不定项选择 ) 刘某对市辖区土地局,依据省国土资源厅的规定作出的一项行政处理决定不服,提起行政复议,同时要求审查该规定的合法性。在此情况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市政府作为复议机关无权对省国土资源厅的规定进行处理

B:区政府作为复议机关应当将省国土资源厅的规定转送市政府处理

C:省政府有权对该规定进行处理

D:市土地局作为复议机关应当将审查省国土资源厅规定的请求转送省国土资源厅处理

答案解析


A项,《行政复议法》第12条第1款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因此,对于本案区土地局的具体行政行为申请复议并附带审查该具体行政行为依据,应由市土地局或区政府为复议机关,而不是将市政府作为复议机关。选项表述错误,排除。

B项,《行政复议法》第26条规定:“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对本法第七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对该规定有权处理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七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法处理,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当在六十日内依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因此区政府作为复议机关在无权处理的情况下应转送有权处理机关市政府处理。选项表述正确,当选。
C、
D项,省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二者都有权对区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复议。选项表述正确,当选。

故本题答案为BCD选项。

答案: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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