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1970-01-01 08:00:00

    材料一:2018年12月29日,吉林敦化法院公开开庭

题目描述

【题目】    材料一:2018年12月29日,吉林敦化法院公开开庭宣判郭某等17人涉黑案件,判处郭某犯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合同诈骗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其他16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到有期徒刑五年不等的刑罚,并追缴各被告人违法所得。

材料二:2019年4月23日上午,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贵州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王晓光受贿、贪污、内幕交易案,对被告人王晓光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以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亿七千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亿七千三百五十万元,对王晓光受贿、贪污、内幕交易违法所得及其孽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1)上述材料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2)这一原则的内涵是什么?

(3)坚持这一原则有什么意义?

答案解析

(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2)任何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等,都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同时必须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各项义务。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一律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违法或犯罪行为一律平等地依法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3)有利于维护公民的平等权,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本题考查法眼看平等相关知识。解答时要认真分析材料及问题,紧密联系教材相关知识,综合作答。(1)此问考查平等的理解。分析材料信息,“吉林敦化法院公开开庭宣判郭某等17人涉黑案件,判处郭某犯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合同诈骗罪,数罪并罚”和“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贵州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王晓光受贿、贪污、内幕交易案”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2)此问考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也是社会主义发展的基本原则之一。任何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等,都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同时必须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各项义务。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一律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违法或犯罪行为一律平等地依法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3)此问考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意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社会主义发展的基本原则之一,有利于维护公民的平等权,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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