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1970-01-01 08:00:00

(案情再现 以案释法)

题目描述

【题目】(案情再现 以案释法)

林林七年级时成绩不好,经常旷课,经常去网吧和营业性歌舞厅,后来索性辍学。在社会上打拼的过程中他组建了一个由十多个人组成的团伙,在不到一年时间里,结伙抢劫十八起,故意致人重伤四起,劫得财物约六万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法律链接:《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请指出林林辍学后的行为的性质,并结合上述材料分析理由。

(2)林林的这段成长经历对我们青少年有何警示?

答案解析

(1)是犯罪行为(或严重违法行为)。理由:①多次结伙抢劫,故意伤害他人致人重伤,体现了严重社会危害性;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判决,体现了刑事违法性;③法院判处林林7年有期徒刑,体现了应受刑罚处罚性。(2)要珍惜美好生活,认清犯罪危害,远离犯罪;预防犯罪,需要我们杜绝不良行为,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要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自律,做一个自觉守法的人:努力成为一名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等。

(1)本问考查正确认识违法行为的类别。从题文中林林的行为造成的严重后果我们可以看出他属于犯罪行为。结伙抢劫十八起,故意致人重伤四起,劫得财物约六万元,体现了严重社会危害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判决,体现了刑事违法性;法院判处林林7年有期徒刑,体现了应受刑罚处罚性。(2)本问间接考查未成年人如何加强自我防范,预防违法犯罪,是对学生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的考查。根据所学知识,学生可围绕要珍惜美好生活,认清犯罪危害,远离犯罪;预防犯罪,需要我们杜绝不良行为,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要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自律,做一个自觉守法的人:努力成为一名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等角度作答。开放性试题,符合题意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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