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1970-01-01 08:00:00

    材料一   2015-2017年3月。李某通过在购物

题目描述

【题目】    材料一   2015-2017年3月。李某通过在购物网站上设置钓鱼网页,盗取他人财物490多万元,通过QQ冒充公安部官员,以相亲的方式诈取他人财物300多万元,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后潜逃,2017年7月,李某在广州被公安机关缉捕归案,2018年3月,李某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70万元,没收所有非法所得。

材料二  我已经在市24中门口放置了炸弹,我要把24中给炸了,因为我遭受了不公正的待遇,单位领导不提拔我父母不关心我,孩子也不喜欢我,我活着没有意思,2018年2月,江苏省某市的地方论坛惊现了一个扬言要炸学校的帖子,引发了24中校方和不明真相的市民的恐慌,公安机关立即立案调查,发现是24中一名校工刘某对校领导不满,故意搞的恶作剧,刘某因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5日。

(1)上述材料中李某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的违法行为?判断依据是什么?

(2)上述材料给了我们哪些启示?

答案解析

(1)犯罪。依据: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刑法,应受到刑罚处罚(2)违法犯罪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们要自觉树立法治观念,预防违法犯罪。

(1)本题是材料分析题。通过读材料可知,本题考察违法犯罪的相关知识。犯罪是指违法情节严重,对社会危害很大,触犯刑法并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也成为严重违法行为。一般违法与犯罪的区别和联系。犯罪对社会的危害性比较大,触犯了刑法,应受到刑罚处罚和行为。李某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70万元,没收所有非法所得说明李某的行为属于犯罪。依据: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刑法,应受到刑罚处罚。(2)本问从青少年角度考查如何加强自律,预防违法犯罪。根据所学知识,学生可以从珍惜美好生活,认清犯罪危害,杜绝不良行为,远离犯罪;维护法律尊严,依法自律,做一个守法的人;从小事做起,自觉遵纪守法,防微杜渐,避免沾染不良习气,防患于未然等角度组织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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