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1970-01-01 08:00:00

【题干】本题共计 3 个问题 钱某在外地工作,将儿子送入北京

题目描述

【题干】本题共计 3 个问题 钱某在外地工作,将儿子送入北京一学校上学,并托北京的同学孙某抽空去照顾儿子的生活,孙某非常尽心,常去照顾钱某的儿子的生活,钱某在感动之余,就决定将自己的一台八成新的手提电脑送给对方。 根据上述情况,用所学的《合同法》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李某可以撤销赠与。《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李某可以撤销赠与。《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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