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1970-01-01 08:00:00

【简答题】 简述依照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学历考试

题目描述

【简答题】 简述依照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

答案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则终止审判,或者宣告无罪。即: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罚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则终止审判,或者宣告无罪。即: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罚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

加载中...
AI正在思考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