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2021-08-10 09:10:28

    去年5月14日零点刚过,在南宁做生意的姑娘小孙因生意

题目描述

【题目】    去年5月14日零点刚过,在南宁做生意的姑娘小孙因生意需要到一家银行自助区去取钱。当小孙从银行卡里取了2万元准备走出银行自助区的时候,一个黑影突然向她扑来,抢夺她的挎包,小孙拽住包不放并大声呼救,但因没有对方力气大,很快包便易手,附近也没有人,歹徒迅速逃走。小孙追了两步没追上便放弃了,然后迅速拿电话报警。警方借助于监控很快抓获歹徒李某。6月,李某被判有期徒刑4年。

阅读上述材料,运用所学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李某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 你判断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2)李某最终被抓获启示我们,青少年应如何预防违法犯罪行为?

答案解析

(1)题文中李某因抢劫被判处有期徒刑属于犯罪行为。判断的法律依据可从犯罪的特征角度作答,即他的行为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法和受到了刑罚处罚。(2)本问从青少年角度考查如何预防违法犯罪行为,是对学生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的考查,是对课本基础知识的考查。根据所学知识,学生可从防微杜渐,勿以恶小而为之;杜绝不良行为;加强道德修养,增强法律意识,依法自律,做一个自觉守法的人;我们要从小事做起,避免沾染不良习气,自觉遵纪守法,防患于未然等角度作答。

(1)犯罪行为。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法和受到了刑罚处罚。(2)防微杜渐,勿以恶小而为之;杜绝不良行为;加强道德修养,增强法律意识,依法自律,做一个自觉守法的人;我们要从小事做起,避免沾染不良习气,自觉遵纪守法,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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