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1970-01-01 08:00:00

    材料一 宪法是什么?毛泽东指出:“一个团体要有一个章

题目描述

【题目】    材料一 宪法是什么?毛泽东指出:“一个团体要有一个章程,一个国家也要有一个章程,宪法就是一个总章程,是根本大法。”我国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材料二 2017年12月4日国家宪法日这一天,育民中学八年级学生走出校门,开展了以“宪法在我们身边”为主题的社会实践活动。学生来到当地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正在举办“纪念设立国家宪法日”主题实践活动,全院160多名法警面向宪法庄严宣誓。

(1)根据宪法第一条第一款、第二条第一款,我国的国家性质是怎样的?

(2)根据材料,说说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3)为什么法院工作人员要面向宪法庄严宣誓?

答案解析

(1)我国宪法第一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 的社会主义国家。”第二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2)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3)宪法是国家根本法,是一切组织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法院人员向宪法宣誓是为了强化国家公职人员的宪法意识,让他们珍惜宪法授予的权力,努力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

本题考查国家性质、宪法的基本原则、向宪法宣誓。(1)依据教材知识,我国宪法第一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第二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据此解答即可。 (2)本题考查宪法的基本原则,依据教材知识可知,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是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据此作答。 (3)本题考查法院工作人员为什么要面向宪法庄严宣誓;法院工作人员要面向宪法庄严宣誓是宪法地位和重要性决定的,目的是强化国家公职人员的宪法意识,使他们忠于宪法,遵守宪法。故答案为宪法是国家根本法,是一切组织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法院人员向宪法宣誓是为了强化国家公职人员的宪法意识,让他们珍惜宪法授予的权力,努力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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