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2022-12-17 08:05:50

材料全屏鲁南公司委托津西公司加工W材料一批(应税消费品),收

题目描述

【简答题】

答案解析

解析: (1)发出委托加工材料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200 贷:原材料  200(2)支付加工费及相关税金时: 应支付的增值税=30×17%=5.1(万元) 组成计税价格=(发出委托加工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比例税率) =(200+30)÷(1-10%)=255.56(万元) 应支付的消费税=255.56×10%=25.56(万元) 由于收回后的W材料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S产品,则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借:委托加工物资    55.56【30+25.56】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1 贷:银行存款  60.66(3)支付运输费: 借:委托加工物资  5 贷:银行存款  5(4)收回加工材料时: 借:原材料  260.56 贷:委托加工物资  260.56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售价不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或者连续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的,则支付的消费税应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提个醒】注意题目中委托加工完成的W产品收回后是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哦。   

考点:考点:存货的初始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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