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2021-08-09 20:52:52

【热点评说

题目描述

【题目】【热点评说】

2018年1月5日,在安徽省合肥火车站,一名罗姓女子扒住高铁列车车门阻碍列车发车,并声称是为了“等老公,老公来了就走”。铁路工作人员和乘客多次劝解,该女子仍强行扒阻车门,造成该列车晚点发车。

2018年1月10日,依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95条规定,公安机关责令罗某认错改正,对罗某处以2000元罚款。    

请你结合所学知识从道德和法律角度对该女子的行为进行评析。

答案解析

此题属于评析类问题,旨在考查学生明辨是非的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说明生活现象的能力,落实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目标,具有一定开放性,难度值中等。解答评析类问题,要注意按照“是什么、为什么、结果怎样”的思路解决问题。如从道德的角度看,罗某的行为是不道德的(是什么):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妨碍他人的利益(为什么);因此应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结果怎样)。从法律的角度看,罗某的行为是违法行为(或法律意识淡薄、是什么):违反了《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为什么),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结果怎样)。只要学生评析正确,层次清楚即可。

(1)罗某的行为是缺乏公德意识和规则意识的表现,她扰乱了公共秩序,造成列车晚点发车,妨碍了其他旅客的利益,应该受到公众的道德谴责。    (2)罗某的行为是法律意识淡薄的表现,她阻碍列车发车,扰乱了铁路车站、列车正常秩序,违反了《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是一种违法行为,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

加载中...
AI正在思考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