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1970-01-01 08:00:00

2014年5月23日,湖北省成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刘汉、刘维

题目描述

【题目】 2014年5月23日,湖北省成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刘汉、刘维等36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故意杀人罪等一审公开宣判,判决被告人刘汉、刘维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这说明(   )

①法律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②刑罚当罚性是犯罪的必然后果

③任何违法行为都要受到刑罚处罚 

④法纪观念淡薄必然陷入犯罪的泥沼

A.①②         B.②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解析

A

试题分析:材料中法院对刘汉等人的判决,从法律特征上看,体现强制性。因为他人的行为是犯罪行为,被判处死刑,受到了刑罚处罚,体现犯罪的刑罚当罚性,所以选择A选项。一般违法行为不受刑罚处罚,③错误。④错在必然一词上。

加载中...
AI正在思考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