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1970-01-01 08:00:00

小梅所在的社区近来发生几件麻烦事,因此特邀某学校法制宣传小组

题目描述

【题目】小梅所在的社区近来发生几件麻烦事,因此特邀某学校法制宣传小组给居民宣传法律知识。假如你是小组成员,请你回答下列问题:

(1)针对以下事件,请将涉及公民人格尊严权的具体内容填入表格中对应位置。

A

李花的丈夫一定要她改随丈夫姓

 

B

小区超市强行搜查小陈的身体

 

C

小梅戏称长得矮胖的邻居小武为武大郎

 

针对C事件,我告诉小梅,她这样给同学起侮辱性绰号的行为是错误的。但小梅认为喊绰号表明彼此关系亲近。

(2)小梅的观点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案解析

(1)姓名权、人身自由权、名誉权(每个2分,共6分,不可答人格尊严权)(2)①这一观点是错误的、片面的。②绰号分为雅号和不雅的绰号。同学之间喊绰号有时确实体现了同学之间的亲密关系,但是要看给同学起什么样的绰号,在什么场合喊绰号。2分③故意给人取不雅的绰号,不分场合随意喊别人的绰号,其实质是取笑别人,是一种不尊重人的表现,侵犯了别人的人格尊严。2分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2分

试题分析:(1)本题考查学生对人格尊严权内容的掌握情况。人格尊严权是指公民的如果有依法受到尊重、不受非法侵犯的权利。包括人身自由权、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荣誉权、名誉权等。“李花的丈夫一定要她改随丈夫姓”属于侵犯他人姓名权的行为。“强行搜查小陈的身体”侵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给他起侮辱性绰号是侮辱他人,是侵犯名誉权的行为。(2)本题为辨析题,首先判断正误,接下来说明原因。对于起绰号要辩证地看,有的是恶意的,也有不是恶意的,从道德和法律两方面来分析即可。做法上说就是起绰号要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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