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2022-12-17 08:36:17

甲、乙、丙于2007年2月分别出资50万元、30万元、20万

题目描述

ABCD

如果甲的财产不足补交差额的,由乙和丙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考核股东出资的规定。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本题应由乙和丙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该题针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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