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2021-07-30 01:27:37

在青海做水果批发生意的王某与水果经销商赵某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

题目描述

【题目】在青海做水果批发生意的王某与水果经销商赵某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赵某在王某处订购1万公斤榴莲,价值14万元,交货时间为4月20日。赵某并向王某支付了7 000元的定金,双方约定违约金为2万元。4月14日,王某的货车在青海玉树遭遇大地震,价值14万元的榴莲全部被毁,与赵某的合同也无法如期履行。赵某提出王某违约,要求其支付违约金2万元。王某不同意,双方遂诉至法院。(1)王某是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2)如果你是法官,应怎样处理二者的合同纠纷?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违约行为的免责情形及其违约责任。王某违约的原因是解答本题的关键,不可抗力造成王某违约,所以其行为属于法定免责情形,与赵某的合同也应该协商解决。

(1)根据《合同法》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案中,王某因为地震的原因无法按期交货,符合不可抗力的免责事由,因此王某不必承担违约责任。(2)该案件的处理可尊重王某与赵某双方的意见。如双方同意延期履行,合同约定可继续履行;如双方同意解除合同,王某应退还赵某的7 000元定金,但不必承担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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