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2022-12-16 12:55:40

某公司与陈某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在该合同约定“本人自愿放弃缴纳

题目描述

[单选题]

某公司与陈某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在该合同约定“本人自愿放弃缴纳社保,公司每月给予200元补贴作为补偿,与每月工资一同发放”,陈某工作一年后辞职。辞职后,他在当地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公司补缴社会保险金。关于以上案例,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案例中合同所约定的不缴纳社保的条款属于无效条款
B.该公司应为陈某补缴社会保险
C.陈某应当返还由该公司每月发放的200元补贴
D.为确保放弃缴纳社保声明合法生效,应另起协议

答案解析

答案解析:本题为劳动法常识。第一步:分析考点依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所以陈某与公司签订的放弃社保声明无效,另起协议也不能使其具有法律效力。D选项说法错误,本题选非,当选。第二步:分析选项A、B选项:《劳动法》要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所以合同所约定的不缴纳社保的条款属于无效条款,且该公司应为陈某补缴社会保险。说法正确,本题选非,排除。C选项:《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所以陈某应当返还公司每月给予他的200元补贴。说法正确,本题选非,排除。故本题选D。【2020-广东乡镇-029】   

参考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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