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2022-12-16 22:04:31

【资料2】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汽车贸易及维修业

题目描述

【不定项选择题】【资料2】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汽车贸易及维修业务,2018年9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进口一批越野车,海关审定的关税完税价格360万元,缴纳关税90万元,支付通关、商检费用2.5万元。 (2)销售小轿车取得含增值税价款348万元,另收取提车价款14.04万元。 (3)维修汽车取得含增值税维修费20.88万元,其中工时费9.28万元、材料费11.6万元。 已知:越野车的消费税税率为25%,增值税税率为16%。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4.甲公司维修汽车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A:20.88÷(1+16%)×16%=2.88(万元)

B:(20.889.28)×16%=1.86(万元)

C:(20.8811.6)×16%=1.51(万元)

D:20.88×16%=3.34(万元)

答案解析

解析同上   

(1)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维修汽车取得的全部收入均应计算缴纳增值税;(2)含税的价款换算,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故维修汽车增值税销项税额=20.88÷(1+16%)×16%=2.88(万元)。答案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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