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2022-12-17 02:19:00

某高速公路N合同段路基工程施工,工期18个月,其中K23+2

题目描述

简答题某高速公路N合同段路基工程施工,工期18个月,其中K23+200~K32+200路段以填方为主,合同段附近地表土主要是高液限粘土(液限值在38~49之间),在较远地带分布有膨胀土、沼泽土、盐渍土、有机土、粉土、砂性土等。出于控制造价的考虑,业主要求就地取材。为此,施工单位针对高液限土填筑路堤做了试验路段,以确定其最大干密度和松铺厚度等指标。
场地清理完毕后,对路基横断面进行测量放样,动土触探,并绘制出横断面图,提交监理工程师复测,确认后开始填筑路基。
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试验路段提供的数据指导施工,经过2个月的填筑,发现按试验路段数据控制施工,施工周期K(每层的填筑周期超过5d,在雨期,填筑周期达到15d以上),无法满足工期要求。业主在了解情况后,书面要求监理工程师指示施工单位在半个月后变更路堤填料。经过现场考查并征得监理工程师同意和设计单位确认后,选择了粉土与砂性土两种路堤填料,施工单位随即组织施工。在路堤施工,采用一层粉土,一层砂性土,交错分层水平填筑,每层压实厚度22cm左右;碾压时,采用纵向分行进行,直线段由中间向两边,曲线段由外侧向内侧的方式进行碾压。
由于变更后取用的路堤填料需增加较长运距,而在合同中没有该变更的价格,整个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业主提出了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
【问题】
 1.根据背景资料中所列土壤类型,哪些不得用于填筑路堤?哪些须经处理后才能用于填筑路堤?
 2.指出施工单位在路堤施工中的错误,并给出正确做法:
 3.根据公路工程施工变更合同价款的确定方法,结合背景资料,填料变更的变更价款应如何确定?
 4.施工单位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时间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说明理由。

答案解析

1.不得用于填筑路堤的土壤类型:沼泽土、有机土。经处理后才能用于填筑路堤的土壤类型:膨胀土、盐渍土。 2.施工单位在路堤施工中的错误及正确做法:(1)错误:场地清理完毕后对路基横断面进行测量放样。正确做法:先施工放样与断面测量,然后清理场地。(2)错误:横断面图提交监理工程师复测确认后开始填筑路基。正确做法:开始填筑路基需进行填前处理,要对路基原地面处理合格后方能进行路基填筑。(3)错误:粉土与砂性土交错分层水平填筑。正确做法:由于砂土、粉土没有塑性,受水流冲刷和风蚀易损坏,在使用时可掺入黏性大的土,同时采用不同性质的土应分别填筑,不得混填,每种填料层累计总厚度不宜小于0.5m。(4)错误:碾压时,直线段由中间向两边,曲线段由外侧向内侧的方式进行碾压。正确做法:应该直线段由两边向中间,曲线段由内侧向外侧进行碾压。 3.公路工程施工变更合同价款的确定方法: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合同中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此价格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结合背景资料,填料变更的变更价款应按类似变更工程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或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4.施工单位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时间不符合相关规定。理由:工程变更发生后,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d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承包人在确定变更后14d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的,视为该项设计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工程师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7d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的,自变更报告送达之日起14d后变更工程价款报告自行生效。   

参考答案暂无

加载中...
AI正在思考中,请稍候...